加强农村水源地保护区监管工作指导的解读
一、什么是农村水源地保护区?
农村水源地保护区是为了防止农村水源地受到污染和破坏,依法划定的一定区域范围。采取一系列特殊的保护措施和管理规定,以确保水源的水质安全和水量稳定。例如,限制或禁止可能造成水源污染的工业活动、限制农业化学品的使用、规范畜禽养殖、加强垃圾和污水处理等。通过明确保护区的边界和制定相应的保护策略,能够有效地减少污染物进入水源,保障农村居民能够获得清洁、安全、充足的饮用水,同时也有助于维护当地的生态平衡和环境质量。
二、农村水源地保护区的具体保护措施有哪些?
1.明确保护区范围: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,科学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,并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。
2.设立标志与隔离设施:在保护区边界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,一级保护区周边人类活动频繁的区域,可利用自然植被进行生物隔离,或设置隔离网、隔离墙等物理屏障。
3.禁止设置排污口:保护区内不得新建、设置排污口,已有的排污口需限期拆除。
4.限制相关建设项目: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,除水利工程建设和保护水源地水质安全的建设项目外,禁止任何污染水体或可能造成水体污染的活动;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、改建、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,原有排污口依法拆除或者关闭,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、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,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。
5.加强污染防治与监管:对可能影响水源安全的重点行业、污染源加强执法监管和风险防范;开展水源规范化建设,加强周边生活污水、垃圾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处置,综合防治农药化肥等面源污染。
6.提升水质监测及检测能力:提升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设施装备水平和检测能力,加强对水源及水厂水质的监测和检测。
7.防范水源环境风险:排查周边环境隐患,建立风险源名录;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,发生污染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方案以保障群众饮水安全。
8.规范相关活动:禁止在保护区内进行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、破坏水源相关植被的活动;禁止向水域倾倒工业废渣、垃圾、粪便等废弃物;运输有毒有害物质等的船舶和车辆一般不准进入保护区,确需进入的需经批准并做好防渗漏措施;禁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,不得滥用化肥,禁止用炸药、毒品捕杀鱼类;禁止利用渗坑、渗井等排放污水和有害废弃物,以及利用透水层储存有害物质;实行人工回灌地下水时不得污染当地地下水源。
9.加强宣传教育:提高全社会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要性的认识,增强农村居民水源保护意识。
三、通过以下方式为保护水源地贡献力量
1.增强环保意识:了解水源地保护的重要性,积极学习相关知识,提升自身的环保素养。
2.节约用水: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良好的用水习惯,避免浪费水资源,减少不必要的用水。
3.合理使用农药化肥:如果从事农业生产,应科学合理地使用农药和化肥,按照规定的剂量和方法使用,以减少其对水源的污染。
4.避免乱扔垃圾:不向水源地及其周边随意丢弃生活垃圾、建筑垃圾和农业废弃物,保持环境整洁。
5.生活污水妥善处理:尽量不将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到水源地或附近水域,如有条件可采用简易的污水处理方法。
6.减少使用含磷洗涤剂:选用环保型的清洁用品,降低对水体的富营养化影响。
7.监督举报:发现有污染水源地的行为,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,监督企业和个人的违法行为。
8.参与志愿活动:积极参加水源地保护的志愿活动,如植树造林、清理河道等。
9.倡导绿色出行:减少机动车使用,降低尾气排放对水源地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。
10.传承环保理念:教育下一代重视水源地保护,让环保意识代代相传。
解读文件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