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环境监测站开展2016年4月份污水处理厂监督性监测-凯发k8国际首页
- 发布日期:2016-08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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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稳定运行,监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,盘锦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按环保局要求,于2016年4月7日开始对辖区内5家国控污水处理厂进行2016年第4次月例行监测。
监测方法执行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918-2002),对盘锦市城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、盘锦市第二污水处理厂、大洼县城市污水处理厂、高升镇污水处理厂、盘锦辽河油田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特征污染因子ph、化学需氧量、生化需氧量、悬浮物、氨氮、硫化物、石油类、总有机碳、可吸附有机卤化物、阴离子表面活性剂、色度、粪大肠菌群数、总汞、烷基汞、总铬、六价铬、总砷、总铅、氯化物、总磷流量等进行监测。监测频次为每日4-6次等时间段采样以保证监测数据的代表性,并且在进出口同时进行。
现场监测室于4月7日完成现场采样监测工作,样品交分析监测室、有机监测室分析。监测数据将于4月15日前报综合室按相关标准进行评价并编写监测报告。(李宝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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