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隆台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3年4月14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的公示
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,2023年4月14日我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。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-2023年4月20日(5个工作日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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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0427-2310312(审批科)
通讯地址:盘锦市兴隆台生态环境分局 邮 编:124010
序号 |
项目名称 |
建设单位 |
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|
受理日期 |
1 |
盘锦市兴隆台区曙光污水处理厂工程 |
盘锦市兴隆台区城市建设和管理服务中心 |
辽宁鑫宇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|
2023-4-14 |
注: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(试行)》的有关规定,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、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、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、公共安全、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