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和治理情况的公示
按照2024年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有关要求,我市现有农村黑臭水体2条,其中,纳入国家监管清单农村黑臭水体0个,纳入省监管清单2条。
截至2024年3月底,我市正积极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2条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治理,按序时进度积极推进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,接受公众监督。
公示期限:15个自然日
监督举报电话:0427-2807772
附件:
盘锦市生态环境局
2024年4月1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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