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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2018-03-30 浏览次数:286

   申请开展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:
1、具有法人资格;
2、通过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;
3、检测设备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,并具备与环保部门联网的条件;
4、质量、技术负责人各1名,每条检测线至少配备3名专职检测人员;
5、符合《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技术规范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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