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
申请开展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: 1、具有法人资格; 2、通过市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; 3、检测设备符合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,并具备与环保部门联网的条件; 4、质量、技术负责人各1名,每条检测线至少配备3名专职检测人员; 5、符合《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技术规范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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